2018年鄭州供暖時間:當年11月15日零時至次年3月15日零時。
2018年鄭州供暖收費標準:
具體收費標準為,按面積計費的熱費標準:居民用熱為0.19元/m2·日,按房屋所有權證標注的套內建筑面積為準,沒有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中未標明套內建筑面積的,按房屋建筑面積的90%計費。其它用熱(指:除居民用熱以外的均屬其它用熱)0.28元/
m2·日,按建筑面積計費。
2018年鄭州供暖費繳納情況:
根據《鄭州市城市供熱與用熱管理辦法》規定,2018-2019采暖期自2018年11月15日零時至2019年3月15日零時,熱用戶應當在2018年11月10日前預交熱費,交納天數為一個完整的采暖期。
實行收費到戶的居民熱用戶,也就是持有《城市集中供熱用戶交費卡》的熱用戶,可通過支付寶、微信或代收費銀行自助交費。
通過支付寶交費的熱用戶,請按下列程序操作:進入手機支付寶、生活繳費、城市選擇(鄭州市)、暖氣費、機構選擇、鄭州市熱力總公司、輸入《城市集中供熱用戶交費卡》卡號即可交費。
通過微信錢包交費的熱用戶,可按下列程序操作:進入微信、我、錢包、城市服務、生活繳費、鄭州熱力暖氣費交納,也可通過關注“鄭州熱力”微信公眾號選擇“在線服務”、“在線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