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人來簽約,事后業主不認賬
代理人簽約、隨后業主不認賬的怎么辦?事先或事后必須簽委托書。在二手房交易中,有些業主身在國外或者特殊情況,業主簽約來不了現場,代理人是可以代理簽約的。但前提是代理人需要帶著業主的身份證、房產證以及委托責任書。中介公司也會需要跟業主本人確認該合同簽訂是不是其本人真實意思。委托書是必須的,當天臨時有事來不了,事后也必須馬上補一個,保證代理人所簽合同真實有效。
首付沒有用來解押咋辦?
在二手房買賣,很多業主的房并沒有還清貸款,因為房屋過戶前需要先將房屋解押,才能繼續交易。業內常用的一種方式,是買方的首付用來解押,不夠的業主自己補上。鄭州裝修網小編了解到,但有時買方付了首付,對方卻拿著這筆錢另作他用,導致房屋沒有解押,無法繼續交易,引發訴訟。
為了防范這些問題,在二手房交易過程中,雙方應提前簽訂一份補充協議,約定首付款的用途是用來解押房產,并約定解押后過戶到買方名下的具體時間以及違約責任,為順利交易上一份“雙保險”。
房屋戶口以及水電物業費等問題
除了房屋本身,二手房買賣還牽涉到水電物業交接、戶口問題、租客問題等。如果約定不明,可能引發糾紛。這些問題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之前,雙方就要協商清楚,尤其是戶口問題,賣房者如果不按照約定時間遷出,可能會給買房者帶來意想不到的麻煩。
不少中介會選擇預留5000元至10000元不等的房款,作為雙方交接房屋物業、水電等費用的“押金”,如果賣方有滯留的物業費、水電費等沒有結清,則中介可以使用這部分預留房款結清,避免買方受到損失。
房價上漲,業主單方面違約怎么辦?
從簽約到真正辦理完過戶,雙方兩清,一般情況下需要兩三個月的時間,在這個過程中,房價突然上漲,業主不愿意賣了,咋辦?
出現糾紛。對于房屋買賣合同來說,除了規范更清晰的合同文本外,增大雙方的違約成本,是抵制“不講誠信者”的途徑之一。鄭州裝修網小編了解到,在房價漲幅厲害時候,有些人寧愿賠付違約金也要毀約,因為即便賠了違約金還能賺錢,只能在合同約定時可適當增大違約成本,盡量減小損失了。
摘自:大豫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