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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趙女士
【事件】
3月13日,家住鄭州的趙女士在玉鳳路大觀國際居住區租了一間商鋪準備做水果生意,轉讓費付了、合同簽了、租金也交了,正當她安排著上貨,準備開業時,物業的一把鎖,打亂一切計劃!
【經過】
趙女士說自己是在3月13日租的店面,當時給原經營者付了8.6萬元的轉讓費,而且也簽了租房合同,約定租期到2019年3月份。“轉讓費加上房租有10多萬元,后來我按店里的尺寸定的冰柜、貨架等物品,還有我被鎖的水果,總計有20萬元了。”趙女士說。
“水果還在屋里,門頭還沒來得及換,也沒正式營業,現在卻連門都進不去了。”趙女士站在玉鳳路大觀國際14號樓東邊的一間店鋪門前,透過玻璃門,望著被鎖在屋里的水果,一臉的心疼,“鎖了3天了,里面有些水果肯定都壞了,難道我租了假房子?”
3月29日,該負責人稱,“物業處換了負責人,房租交給之前的物業負責人,但他將這筆錢私自用了,我現在也在找這個人。”該名負責人稱,自己會協調這件事,可以把趙女士的房租退還給她。
【說辭】
河南律師認為,物業沒有權利在合同解除前給店鋪上鎖。“趙女士可以行使次租人的代為清償權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事后可以向地產公司追償。”此外,對于趙女士店里水果造成的損失,律師說,如果因地產公司的原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應由地產公司承擔違約責任。
鄭州裝修網小編溫馨提示:
在買商鋪之前,要多打聽地產公司,物業公司的詳細情況,一面上當受騙,及時進行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