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頂漏水如何處理?鄭州裝修網獲悉,12月12日,家住鄭州惠濟區大河龍城的市民劉云起女士反映,她家所住的別墅自入住即出現屋頂漏水等一系列問題,她與物業多次溝通,至今未得到徹底解決。
業主:滲水屋頂
多年未得到徹底解決自搬進別墅后,劉女士家里漏水問題就一直存在。由漏水而導致的屋頂多處開裂、墻體出現發霉、電線短路等問題更讓她頭疼不已,物管多次維修,但還是修了漏,漏了修。
“不是我們一家房屋漏水,而是小區很多戶都存在漏水問題,有的漏水嚴重的別墅,業主自己都加蓋了陽光房重新改造。”
為此,劉女士多次找物業溝通。劉女士說,可能是三層屋頂出現了問題,物業將屋頂從新安裝防水層,但房子還是出現了漏水現象。在劉女士家中看到,三層屋頂部分有發霉情況,水痕仍清晰可見,因為漏水,屋頂的燈具已經被拆除了。
“剛開始漏水少沒大注意,直到4年前漏水情況越來越突出。”?劉女士說,當漏水嚴重時,只好將水盆放在屋里接水。
鄭州裝修網了解到,劉女士表示,從房子出現問題至今,她多次與物業溝通,對方也多次來到家里了解情況,問題卻始終沒有得到徹底解決。“這些問題物業公司都沒有解決,因此近四年就沒有在繳納過物業費。”
物業:申請房屋維修基金來對漏水屋頂進行維修隨后,相關調查人士跟隨業主劉女士來到了大河龍城物業服務中心,負責該小區的河南綠海物業服務有限公司的經理張建軍表示,小區一些別墅漏水問題確實存在,可能跟房屋老化有一定的關系。
“但由于劉女士的別墅已經過了5年的保質期,過期后由業主自行承擔損失。”張經理表示,考慮到業主的實際情況,我們可以配合業主申請維修基金來對漏水屋頂進行維修。
此外,張經理也表示,希望等到屋頂漏水問題解決完,業主能盡快繳納這4年的物業管理費。
鄭州裝修網提醒:房屋的保質期到底是幾年?根據建設部《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對所售商品房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當事人應當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圍、保修期限、保修責任等內容做出約定。房屋保修期從交付之日起計算。”
依據國務院《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規定: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A.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B.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5年;C.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采暖期、供冷期;D.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E.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