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高桿被撞壞,一下堵了4個多小時
昨天早上7點30分,記者趕到西三環(huán)五龍口南路由北向南方向的上橋口處,擁堵的車輛排起了長達1公里的長隊。交警二大隊民警站在橋頭分道口處,不時指揮車輛從橋下繞行。被撞的限高桿,架子已與底座脫落,45度角斜跨在高架橋上。地面上,散落著大量的碎石子、沙土和機油,其中還有一塊遮蓋車廂的篷布和一把被撞斷的方頭鐵鍬。
據(jù)前來處理現(xiàn)場的鄭州環(huán)城快速路管理處西所的工作人員范師傅介紹,昨天早上6時20分左右,他在橋下路邊的值班室值班時,突然聽到劇烈的撞擊聲,跑到橋上查看時,發(fā)現(xiàn)限高桿被撞散架,肇事車卻逃跑了。從地上散落的石子來看,他們斷定肇事的是一輛拉石子的大貨車。
上午8點,負責安裝三環(huán)高架橋限高桿的河南通達交通設施有限公司的搶修人員趕到現(xiàn)場。該公司呂三全工程師在認真查看了限高桿的受損情況后,說該限高桿已經(jīng)被撞報廢,無法修復。隨后搶修人員調(diào)來吊車,將撞壞的限高桿進行拆解后拉走。已經(jīng)中斷4個多小時的西三環(huán)五龍口南路由北向南上橋口,終于恢復通行。
據(jù)了解,10月7日,三環(huán)高架橋25個上橋口安裝的限高桿進行試運行,當天夜里,就發(fā)生了4起闖禁行車輛撞壞限高桿事故。10月21日,三環(huán)各入口的限高桿正式投入使用。從當晚9時至次日早上7時41分,限高桿被闖禁行的貨車、大客車撞了12次。而最近3天的時間里,又發(fā)生了三起撞桿事故。“11月1日凌晨4點,我們在西三環(huán)建設路西上橋口處巡查時,發(fā)現(xiàn)一輛水泥罐車,將限高桿整體拱掉,罐車的罐體被撞出一個大坑,所幸沒有人員傷亡。”范師傅說,除了這兩起事故,10月31日早上6點15分,在東三環(huán)連霍高速南側上橋口處,一輛廂式貨車違章闖禁行,將限高桿撞散架。脫落的鋼梁,砸在一輛過路的面包車上。每起事故造成的損失,都在10萬元以上。
司機 橋口處的禁行標志,根本沒在意
10月21日晚上,曾在西三環(huán)鄭上路上橋口撞壞限高桿的貨車司機洪某說,他知道大貨車不能上高架橋,但以前走的時候,橋頭雖有禁行標志,卻沒安裝限高桿,所以從上面經(jīng)過時,暢通無阻。此次再次上橋,因車速較快,看到限高桿時,已經(jīng)來不及剎車。
10月31日早上,廂式貨車司機王某撞斷限高桿后,說自己以前曾駕駛禁行車輛上過高架橋,雖被交警查處過,卻未發(fā)現(xiàn)有限高桿。此次再次上橋,自認為交警不會這么早上橋執(zhí)勤,再加上注意力不集中,撞上限高桿后,才發(fā)現(xiàn)上面的3米限高牌。
11月1日早上,水泥罐車司機劉某撞上限高桿后,也說自己之前曾駕駛罐車上過橋,不知道何時加了限高桿。對于橋口處的禁行和限高標志,他根本沒在意。
采訪中記者了解到,大多撞毀限高桿的禁行車輛司機,上高架橋只是為圖一時之快,不想在橋下過路口等信號燈。他們以為,只要橋口沒有交警查車,上去后就不會有事,沒想到會受到限高桿的阻擋。
警方 罰100扣3分,承擔撞壞限高桿的維修費
據(jù)交警介紹,今年10月21日開始,三環(huán)高架橋各入口的限高桿正式投入使用。鄭州交警支隊在快速路沿線,均設置有明顯的標志、標牌予以提示,各大媒體也已多次對高架闖禁行行為進行曝光、提醒,對于仍闖禁行上橋的司機,要進行罰款100元、扣3分的處罰。10月31日早上,駕駛廂式貨車撞壞限高桿的司機王某,之前曾因駕駛禁行車輛上高架橋被處罰過,卻仍抱著僥幸心理再次上高架橋,最終給自身、他人和社會造成巨大損失。王某不僅要受到交警部門罰款100元扣3分的處罰,承擔雙方車輛的損失和所撞壞限高桿的維修費用,還將因故意毀壞公共財物罪被依法治安拘留。
對于撞壞限高桿逃跑的肇事石子貨車司機,一旦被抓獲,除賠償限高桿架的維修損失外,還將被行政拘留。警方目前正在全面進行追查肇事司機的下落。
網(wǎng)友 難道這些司機想上橋玩碰碰車?
三環(huán)高架橋限高桿頻頻被撞,引起網(wǎng)友的熱議。有人嫌限高桿不禁撞,有人說限高桿不該裝,但大多數(shù)網(wǎng)友認為既然有了禁行和限高標志,司機就應當遵守。
“叮咚一下”說:難道這些司機想上橋玩碰碰車?不知道一個限高桿的造價要20多萬嗎?撞一次一輛車都沒了。
“小馬吃鮮草”說:明知道橋上不能跑,你偏要往上跑,撞破頭了吧!
“東北小炒”說:我說哥們兒,你長長心吧,限高桿是你想撞就撞的嗎?
律師 司機闖禁行應負全責
昨天上午,記者在西三環(huán)采訪時,先后查看了5個上橋口,發(fā)現(xiàn)每個橋口前方,都設有禁止大客車、貨車、農(nóng)用車、自行車等上橋的禁行標志。在禁行標志的后方約20米處,設有限高桿,黑黃相間的條紋十分醒目。限高桿上方正中間,懸掛有限高3米的牌子和禁行車輛的標識。
河南國基律師事務所律師凌興高認為,鄭州西三環(huán)高架橋上橋口處加裝限高桿,交警部門在調(diào)試期間、正式投入使用期間,均通過地方媒體進行了大力宣傳,并按照規(guī)范要求,在入口處加裝了禁行和限高標識,不存在過錯。按照相關法規(guī)規(guī)定,司機在行車前,應遵守交通法規(guī),自覺維護交通設施。有些司機為了圖一時之快,闖禁行上橋,撞壞限高桿,導致其他車輛受損,不僅要受到交警部門的行政處罰,還要承擔所有的民事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