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禁設
5種情形禁設戶外廣告
《鄭州市戶外廣告設置規劃控制導則》明確,有以下5種情形之一將禁止設置戶外廣告:
利用交通安全設施、交通標志等設置戶外廣告;在影響市政公共設施、交通安全設施、交通標志正常使用情況下設置戶外廣告;在可能危及建(構)筑物和設施安全的位置設置戶外廣告;在損害城市綠化的情況下設置戶外廣告;戶外廣告損害市容市貌、建筑物、構筑物形象風格,妨礙生產和生活。
對于鄭州市中心城區的商業性廣告,可分為高密度區、中密度區、低密度區、嚴控區、禁設區五個區域。
其中,行政辦公用地、住宅用地(居住社區)、文物保護區、綠地公園、廣場用地、軍事和特殊用地為禁設區。住宅用地(居住社區)如需設置廣告的,必須經業主委員會同意后,報相關部門通過專題論證和審批確定。
關鍵詞:高速公路
高速公路沿線廣告 禁用高刺激顏色
高速公路兩側曾是違法戶外廣告的重災區,今后將會如何管理?
規劃規定,高速公路全線為戶外廣告嚴控段,禁止將戶外廣告設置在高速公路用地范圍內(高速收費站、立交區、服務區除外)。禁止設置在高速公路一般路段眼線外側各50米范圍內;禁止設置在收費站、管理站用房建筑屋頂;禁止設置在破壞高速公路景觀的區域。
高速公路沿線廣告禁止使用高刺激的顏色或者疲勞的顏色。顏色不得與道路交通標志混淆,禁止大面積使用高純度的紅黃綠藍棕五色。
關鍵詞:建筑物
標志性建筑 不得設置商業性廣告
規劃規定航站樓、火車客站站房、大型公路客運站、標志性建筑不得設置商業性廣告。建筑高于40米以上部分不得設置除指示性標牌以外的戶外廣告。高層建筑主體設置建筑物指示性標牌時,不得在屋頂設置,鼓勵在頂部橫向設置。
單棟特大型商業、市場、娛樂建筑戶外廣告位總數不應超過10個,建筑單面墻上廣告位不應超過6個。大型商業娛樂建筑戶外廣告位總數不應超過8個,建筑單面墻上廣告位不應超過5個。單棟商務辦公建筑上廣告位不應超過6個。
關鍵詞:LED廣告
面對住宅100米范圍內不得設LED廣告
近年來,隨著鄭州夜經濟的繁榮,LED廣告遍布街頭。大大小小的LED屏五顏六色、千姿百態,雖然看起來漂亮,但也給周圍居民帶來了一定的困擾。
規劃規定,朝向道路來車方向、道路交叉口外50米范圍內不得設置LED廣告;不得形成光污染、噪聲污染、電磁輻射污染等影響居民正常生活。
面對住宅100米范圍內不得設置LED廣告。LED廣告必須在夜間關閉,在22:00以前關閉為宜,不得影響周邊居民休息。
關鍵詞:公益廣告
城市門戶地區 公益廣告不得低于30%
規劃明確,商業娛樂區、商業步行街區、商務辦公區、文化體育區等都應設置一定數量的公益性廣告。其中不低于總量5%為政府設置的公益性廣告位,常年設置公益性內容。
商業性廣告位在規定時期內應按管理部門要求設置公益性廣告,進行公益內容宣傳的時間不高于其年設置總時間的30%。
機場廣場、火車站廣場等交通樞紐區域,以及各高速路、國道、重要入城公路等城市門戶地區,應設置一定比例的公益性廣告,該比例不低于該地區總廣告量的30%,且不少于1個。
規劃解讀
這個規劃是對原《條例》的補充
對于鄭州市城區的戶外廣告,管理部門一直奉行的是早前實施的《鄭州市戶外廣告設置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
當前背景下,為何要編制《鄭州市戶外廣告設置規劃控制導則》?
鄭州市城市管理局戶外廣告管理處處長李濤解釋說,隨著城市的發展,戶外廣告的需求量大大增加,但是對于哪些地方能設置戶外廣告,設置什么類型的戶外廣告,之前的《條例》中涉及的很少,內容比較薄弱。
“這個規劃,是規劃部門深入研究后得出的結果,對戶外廣告如何設置進行了詳細闡述,比如車站、高速公路兩側該如何設置,都是有具體規定的。”李濤說,“這個規劃是對《條例》的有力補充。與此同時,我們城區戶外廣告的檔次也會明顯提升。”
更加重視公益廣告
該規劃除了對戶外廣告的設置地點、如何設置進行規定外,對于民眾關心的公益性廣告也有大篇幅的闡述。
李濤說,如果你翻看《條例》,會發現原來對于公益性廣告只有簡單的一句話,即“戶外廣告版面不得空置,暫時無廣告發布的,應以公益性廣告補充版面”。
為什么會有如此大的反差?“主要是隨著城市的發展,人們文明程度的提高,設置公益性廣告已經是政府責無旁貸的任務。”
李濤說,不管是新風尚,還是法律法規,都需要通過媒介來進行傳遞,戶外廣告很直觀,而且受眾面也大,應該加大對公益廣告的宣傳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