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苦工作一天,美夢還沒做上,耳邊就響起隔壁工地上轟隆隆的機器聲……
夜查:監察人員“恨沒有三頭六臂”
墻上時鐘剛剛跨過夜間10時,投訴電話的鈴聲就開始響了起來。“我住在九都西路天津路口附近,旁邊‘加州1885’的工地還沒停下呢,你們快來看看吧,吵得根本睡不成。”
記者和澗西環保分局的工作人員,迅速前往。路上,記者了解到,根據規定,如果工地沒有夜間施工許可證的話,夜間10時至次日清晨6時是不允許施工的,但現實卻并非如此,夏季到來,夜間氣溫舒適,工地都普遍存在夜間施工的問題。“我們在這個時間值班,有時候忙起來恨沒有三頭六臂。”一位值班員介紹說。由于人員有限,每天兩人值班,接到報警電話后,需要前往施工工地現場取證,并下達停工通知書,為了方便接聽電話,他們還專門公布了手機號碼。
“最近天氣熱,很多市民開始開窗睡覺,投訴增加了一倍多。”該工作人員介紹說,投訴時段集中在夜間10時至次日凌晨2時,這段時間內,平均十分鐘就有一個投訴電話。話音剛落,10時15分,第二個投訴電話響起。
現場:施工吵得居民難以入睡
10分鐘后,記者來到位于九都西路和天津路交叉口的加州1885項目工地,工地入口處黑乎乎的一片,一輛裝滿沙土的大型卡車呼嘯著開了出去。很遠就能聽到機器的轟鳴聲,在一盞巨大射燈的照明下,二十余名工人正在熱火朝天地澆筑混凝土,鳴笛聲、機器聲、水泥罐車的呼嘯聲、振動棒的攪拌聲,在夜晚格外刺耳。
投訴人孫先生住在離工地僅30米遠的居民樓上,他說,小區老年人很多,噪聲吵得大家都睡不著覺,不得已才打電話投訴。
“已經連續好幾天了,一來查就停工一會兒,等人走了,又偷偷接著干。”孫先生表示,懷孕5個多月的老婆,一個星期都沒有睡好覺了。“昨天(12日)凌晨1點多,工作人員剛走,老婆和老人剛剛睡著,又開工,大家不得已出來,圍了運土車,剛好一天,今天又開始施工了。”
奔波:一個工地一晚上要查三四次
了解情況后,工作人員對現場進行拍照取證,可下達的《限期糾正環境違法行為通知書》卻無人接收。面對工作人員的詢問,所有工人都表示,自己就是干活的,啥也不知道。不知道這是什么項目,不認識項目負責人,也不知道晚上需要停工。
無奈之下,澗西環保分局相關負責人撥通了加州1885項目李經理的電話,再三溝通后,李經理承諾:“我們打(混凝土)到11點就停。”
11時05分,工地停工,恢復了平靜。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從7日至11日,已經連續5天接到該工地的投訴,工作人員來了七八次,通知書也下達了五六份,但因為沒有強制執行停工的權力,只能勸說,并等至停工再離開。
誰料,11時50分左右,投訴加州1885的電話再次打來。工作人員只得再次返回。“這樣的狀況經常發生,一晚上同一個工地的投訴需要出查3至4次。”工作人員無奈地說。
探因:多種原因致夜間施工噪音難禁
夜間施工為何難管?
記者從洛陽市環保局了解到,管理規定的矛盾是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根據《洛陽市人民政府關于建立環保問題舉報制度的通告》(洛政通200911號)規定:“建筑施工所產生的揚塵、道路揚塵和建筑物拆除、垃圾及土方清運產生的噪聲,由城建監察部門負責受理,舉報電話為12319。”而后,政府辦2013年32號文件,又將這一問題交給了區政府。
“法規有出入,到底應該誰來管呢?”環保局相關負責人還提到,除了“打架”的文件,“渣土車白天禁止上路”的規定才是夜間清運土方的主要原因。
根據要求,晚上8時之前實行交通管制,渣土車不得進入市區,而夜間10時以后,工地不能施工,每天運送土方的時間只有兩個小時。“土方清運不出,后續工程就無法開工。”該負責人稱,同時,一些工地為了趕工和享受夜間不堵車“多拉快跑”的便利,夜間偷偷施工。
一位在建筑行業有十多年經驗的業內人士向記者透露,基本上所有的工地都知道夜間10點以后不能施工的禁令。原因就是利益驅動,因為建筑合同上往往要求施工方要在一定時間內完工。另外,還有一些特殊的工程工藝,需要施工的連續性,白天沒有干完,就要在夜間繼續施工。比如,混凝土澆筑,需要連續十多小時作業,而如果中途停工,就會造成建筑質量安全隱患,必須重新澆筑。
難題:環保部門缺乏強制停工權力
“其實,我們到達現場后,也只能是勸說,下達通知書,立案處罰。”該負責人表示,目前的流程是:現場取證后,只能采取勸說或立案處理兩種方式,立案后由市環保局法規科進行行政處罰,自決定書下達之日起2個月未繳罰款,送法院強制執行。
但這并沒有賦予工作人員強制執行停工的權力,也就是說,工地不聽從勸說,執意施工,工作人員除了罰款,無計可施。環保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新《環保法》中,賦予環境監察機構暫扣夜間施工工具的權力,但怎樣執行,如何保障,目前還沒有具體的可行辦法。
那么,處罰能不能讓噪聲停下來?根據噪聲法規定,未取得夜間作業證明進行施工、未按照規定向附近居民公告或者未按照夜間作業證明載明的作業時間、作業內容、作業方式以及避免或者減輕干擾附近居民正常生活的防范措施等要求進行施工的,責令其改正,并可處以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這對開發商來說,工期延期一天的費用遠遠高于夜間偷偷施工的處罰。下達處罰決定單,開發商拒交罰款也是常事。據了解,升龍城欠繳罰款40余萬,加州1885欠繳罰款也有近30萬。這比起動輒上千萬的工程款來說,并不算什么。
此外,取證難也是一大問題。據鄭州裝修網小編了解,洛陽市區共有5處建筑工地安裝了噪聲自動監控系統,可以實現24小時自動監測,并通過無線信號報警和保存證據。“一臺設備價格在20萬元左右,資金保證不了,無法給所有工地都配備這種裝置。”澗西環保分局負責人表示。
建議:保障強制執法權
針對夜間施工噪音擾民的現象,洛陽市噪聲監管所的專家表示,環保部門如果能與住建部門聯合起來,以聯席會議、聯合執法等方式進行合作,并完善法律法規,保障監察人員的強制執法權,賦予強制停工的手段,并且建立像110一樣的市區、街道聯動的夜間執法聯動機制,就可以加大夜間對施工噪音的打擊力度;同時,征集資金,進一步在投訴較多的建筑工地推廣24小時的噪聲監管設備。
澗西環保分局相關負責人稱,建議把夜間施工計入檔案,連續違規的次數應和施工資質相結合。比如,連續被證實違規施工7天,施工資質下降一個等級。
他山之石
北京:夜間施工要給居民經濟補償
2013年7月1日施行的《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辦法》要求,未經批準或超過批準期限施工單位不得進行夜間施工,必須在晚上10點至次日早6點間進行施工,經過批準之后方可進行,并做好周邊居民的工作,要與居民簽訂補償協議。
香港:高額罰款控制噪音
《香港噪音管理條例》第7條規定:第一次定罪,可處罰款港幣10萬元(約相當于人民幣8萬余元);經第二次或其后定罪,可處罰款港幣20萬元,而無論任何情形,繼續犯罪則可按犯罪期間處罰款每日港幣2萬元。
新加坡:翻倍罰款,法庭立案
相關規定的處罰除了當場立即停工外,需要追加大約1萬新幣的罰款,相當于人民幣5萬余元。第二次罰款是翻倍,第三次再翻倍。如果再被抓到,環境局會去法庭控告項目負責人,立案處理。